专项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资料审查、询问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吉水县六十多家药店在未成年人用药方面的情况,重点查看药店是否存在不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是否对未成年人购买药品进行限制,针对具有成瘾性、副作用较大的药品是否做好实时登记、上报工作。同时对药品质量与安全进行了检查,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药品,未成年人常用药品是否配备与药品储存要求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此次专项检查未发现未按药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所有药店均未对未成年人出售精神类药品。但发现有些药店售药记录中,存在未成年人陪同家人买药,登记未成年人信息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形,检查组提出改善意见,各个药店要如实登记好购买者的信息,便于用药后及时跟踪、管理。经营者承诺及时整改,做好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