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特定群体,强化权益保障。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与县人社局、总工会建立《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积极走访县妇联、残联,重点关心关注农村劳动者、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帮助老年人、妇女、留守儿童等群体,依法有效行使诉权50件,和解23件。如:2024年1月,该县某公司拖欠女职工张某某工资款3090元,多次追讨未果,张某某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介入,通过以案释法促成双方和解,被申请人于次月全额支付了拖欠张某某的工资。
综合运用民事支持起诉、刑事追诉、促成和解等方式支持农民工讨薪,累计追回欠薪30余万元。加强与县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沟通,建立多元化国家司法救助模式,办理困难农村群众司法救助案件39件、发放救助金50.6万元。其中,办理的何某甲等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典型案例。
围绕生态振兴,守护绿水青山,推动落实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6人。聚焦“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件,督促修复被损毁和污染的河道、矿山、林地等5万余亩。该院结合在履职中发现农用薄膜处置不规范问题,联合县职能单位对全县9个乡镇,20余个农业种植基地、2030亩耕地开展“白色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发现台账不健全、薄膜未回收处理、随意丢弃、就地焚烧等线索26个。该院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明确整改责任,依法向县相关单位及属地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排查及监管力度。通过组织开展办案“回头看”,推进全县“白色污染”整治。共清理处置废弃农用薄膜815吨,开展宣讲13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有效提升农村群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该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做优‘检护民生’ 做实人民至上”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