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8月2日,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长林依照法律规定列席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听取一起涉嫌职务侵占案件的审议讨论并发表意见。
在案件前期,彭长林检察长多次查阅卷宗,听取承办检察官汇报,认真研究探讨案情,仔细剖析案件细节和难点。在审委会会议上,彭长林检察长针对案件阐释了检察机关关于证据采信、犯罪性质认定及法律适用、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意见,供审委会参考。
彭长林检察长表示,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种方式和一项重要职责。
彭长林检察长表示,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有利于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沟通协调,统一双方在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上的意见,避免就案办案和机械办案;有利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构建诉讼活动中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格局,实现法、检两院让案件得到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的一致目标;有利于惩治犯罪和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者有机统一,实现共赢、双赢和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