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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工作
时间:2018-09-03  作者:  新闻来源:吉州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今年以来,吉州区检察院积极作为,主动担当,采取多项举措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工作,取得一定效果。

一是健全完善生态检察监督体系建设。强化与环境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就完善“两法”衔接配合、共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达成共识,理顺衔接和监督关系,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年3月,该院派驻区水利局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通过采取联席会议、重大案件协商、定期互通工作情况等多项举措加强与区水利局单位的沟通和协调,落实“两法衔接”机制,督促依法查办涉水法律法规违法案件,对全区查办的涉水案件逐案跟踪,参与调研涉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水利资源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开展。

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力度。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着眼点,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积极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结合对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的办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对工作中发现的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等问题,积极采取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监督执法等方式,督促有关行政执法依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能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如办理的督促区环保局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案,该院在工作中发现吉安市远大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造成官溪水库周边环境污染,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遂向监管部门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官溪水库周边非法排污的畜禽养殖机构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将其关停或撤离禁止养殖区范围。区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关停吉安远大农牧公司,监督拆除了养殖主体设施,并协调兴桥镇政府对远大农牧公司周边的土壤上的污染物进行清理,恢复周边环境,督促官溪水库中止水库水面养殖承包协议。区环保局履行环境保护监督职责,依法清除污染,恢复环境,确保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是注重宣传以构建培育基层环保意识。充分利用院微信公众号就有关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该院开展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进行推送宣传。如发布原创微信《还您一片绿水青山吉州检察院在行动》、《吉州区检察院派驻吉州区水利局检察室挂牌成立》,制作生态检察工作宣传展板,在开展综治宣传工作中同步宣传生态检察相关内容,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让其了解、支持生态检察工作。结合全区综治宣传周活动,深化“五访三送”活动,细化走访任务,明确走访重点,每季度分批组织检察干警到乡镇(街道)进行大走访,针对部分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法律知识匮乏、缺失的实际状况,将国家出台的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印制成宣传单发放给群众,鼓励引导群众向检察机关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提供相关线索,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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