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构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近日,吉安县检察院成立派驻县水利局检察室。检察室由吉安县检察院民事行政生态检察部的2名检察干警和县水利局的1名工作人员共3人组成,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和设备。
吉安县检察院与县水利局还联合出台了《关于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县水利局检察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人员组成、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等方面对检察室的职能和运行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为建立健全水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和水利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共同促进本县水资源保护,提供了全面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