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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跨省偷电缆线被判刑!
时间:2024-07-27  作者:  新闻来源:遂川县院  【字号: | |
电缆线
用以输送电力的工具
却频频被不法分子盯上
偷电缆线转手就赚数万元
殊不知来钱快,落网也快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29日,陈某某、金某等4人从湖南驾驶皮卡车流窜到遂川县西溪乡,发现某碎石场内有大量铜芯电缆线,便萌生盗窃想法。4人合谋盗窃电缆线,后将盗窃的1000余斤铜芯电缆线以31元/斤的价格出售,非法获利43500元。经认定,涉案电缆价值43493元。



遂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电缆线的铜芯价格昂贵,加之其遍及城市各角落,一些不法分子便盯上了这“免费的午餐”。检察官在此提醒,盗窃电缆的行为不仅会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对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和损失,还会触犯了法律红线,将受到严厉的制裁。本案中,陈某某等4人正是因偷盗电缆而触犯法律,构成了盗窃罪,最终导致被判处刑罚。


同时也提醒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坚守法律底线,切不可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金属等物品,不法收购行为可能无意间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企业、工地等单位,也要时刻保持警惕,加强日常管理,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