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泰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曾某就想通过此种方法赚取好处费,二人因构成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4年8月,被告人郭某以“高薪”诱惑,招揽机主代为拨打诈骗电话,被告人曾某获悉后同意加入。二人作为诈骗团伙的中转“桥梁”,利用两部手机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社交软件与诈骗分子接通语音,另一部手机拨打被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电话中,诈骗分子冒充某音客服,以指导被害人关闭某音百万医疗保障的扣费为由,诱导被害人添加好友,进而实施诈骗行为。被害人刘某因接到该诈骗团伙的电话被骗549998元。
1.警惕“非接触式”高薪兼职。凡要求远程操作手机、代拨电话的兼职,均为诈骗话术。
2.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互联网账号。切勿贪图小利,以身试法。
3.发现“手机口”项目招聘,保留证据,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或向平台举报发布账号。
4.对于不明来源的人和物,群众需提高警惕,不盲目不轻信。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