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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7月9日在吉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德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支持保障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大胆探索实践,忠诚履职尽责,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保障吉安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工作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05件,立案896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80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实现各法定领域、各类型案件全覆盖,办案质效位居全省前列。

   (一)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开展“赣江”吉安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矿山治理修复、库区违占整治等专项监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95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的55.2%。州区院办理的某农牧公司非法向官溪水库排污公益诉讼案,是我省首例涉环境污染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高检院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被江西省检察院评为第五批典型性案例予以发布。万安县院督促监管部门拆除或搬迁万安湖水域内网箱养殖面积2.6万多平方米,清除河道砂石3万余方,关停餐饮企业7家,推动监管部门将万安湖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列入水产禁养区,并重新进行“三区”规划。吉水县院开展“库区违建违占”专项监督,督促监管部门拆除库区38处违占设施,保护库区面积4379亩。

(二)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共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28件。开展网络外卖食品安全专项监督,督促监管部门下线问题商户130余家、整改订餐商家250余家。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160个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商铺及配餐机构进行调查,清理校园周边销售不合格“五毛食品”商店120余家。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对全市93个乡镇集中供水站、21个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及水质随机检测,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6份。全市检察机关“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做法与成效,获得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推广。服务疫情防控,走访调查野生动物养殖点、生猪屠宰点、农贸市场等43个,逐点排查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6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

(三)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守好国有财产的司法防线,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玩空手道、缴纳出让金缺斤少两、税款被拖欠、人防异地建设费未缴纳套骗财政资金等问题,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3件新干县院依法提起全市首例涉国有土地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对制药有限公司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收回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效盘活了长期闲置的土地资源。吉安县院开展地产商违规欠缴税款专项监督,发现江西某实业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因欠缴税款导致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而引发群访,依法向县税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挽回国家税收损失1200余万元。

     (四)聚焦英烈权益保护。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等人格利益保护,对促进树立尊崇英雄的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检察机关立足革命老区实际,开展英烈权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井冈山市院针对袁文才烈士墓、下七乡红军烈士墓、黄坳乡红军烈士墓等英烈纪念设施破损荒乱、无人管理的现状,督促监管部门依法修缮维护,并严格规范对井冈山市英烈纪念设施的日常管理    

    (五)拓展其他领域公益保护。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主动担当作为,稳妥探索办理其他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吉州区院、泰和县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存在幼儿园无证办学并开放食堂餐饮的情况,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规范办园的监督管理。吉水县院针对室外健身运动场内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推动公用设施安全监管常态化、精细化。 

二、主要做法

(一)树立正确工作理念。一是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针对一些行政职能部门担心成被告、被追责而对公益诉讼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等问题,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通过座谈交流、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检察公益诉讼的立法背景、职能和意义,努力消除行政机关思想认识上的误区。经过努力,相关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显著提升,对公益诉讼工作从被动应付转为积极配合。二是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积极探索“圆桌会议”、“诉前磋商”等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新模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96以上的案件在诉前得到整改解决。如吉水县院针对金滩新区的某真空机砖厂违法排污等破坏土地资源、损害生态环境的问题,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召开圆桌会议,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彻底将该机砖厂拆除。安福、万安县院针对机构改革后未检验检疫猪肉存在监管盲区的问题,与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磋商,推动形成“日常巡查由属地乡镇牵头,源头检疫由农业农村主抓,流动领域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严管”的共治共管格局。三是树立“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办案目标,持续跟进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实效。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整改、事后反弹回潮及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等问题,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通过查阅案卷、现场勘验、听取相关单位意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到位52件,依法提起诉讼1件。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围绕推进与监察机关的协作,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与市监察机关会签了协作配合意见,在案件线索双向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加强合作,该做法得到省检察院推广。围绕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交流协作,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在全省率先推行河湖检察长工作机制;与市市场监督局会签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工作衔接机制,在全市设立15个派驻水利、林业、环保、市场监管局等行政部门检察室,通过“派驻+巡查”的模式密切沟通协作;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多元化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建立行政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并行的案件办理模式。围绕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协作,在诉前与审判机关进行充分沟通,提起诉讼的案件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围绕整合内部办案资源,市检察院在全市建立运行“线索统一管理、案件统一审批、力量统一调配”的一体化办案机制。

(三)强化机构人员保障。一是强化人员配备。借助内设机构改革,着力配优配强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市检察院于2019年8月成立第六检察部专门负责公益诉讼工作,各基层院相继建立检察长参与的“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组13个,充分发挥领导办案的“头雁效应”。二是强化素能培养。积极开展办案实务能力培训,经常性举行庭审观摩、案件演练等活动,重视加强对高检院、省院发布的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的学习,着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办案能力。三是强化办案装备保障。根据公益诉讼办案实际需要,配备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技术装备,助力提升公益诉讼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能力。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两办”均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市政府为市检察院拨付30万元周转资金,将公益诉讼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10个县(市、区)政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专项经费支持,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了7次专题调研,帮助检察机关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深入发展,市检察院协助市人大常委会起草制定《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二是争取各界群众的支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编发宣传信息、组织庭审观摩等形式,积极传递公益保护理念, 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开通12309公益诉讼举报电话,搭建“随手拍”等移动实时在线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永丰、新干等地聘请42名一线护林、护河人员担任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拓宽线索发现路径,打通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最后一公里”。三是争取专业人士的支持。公益诉讼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需要了解掌握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点多面广,市检察院从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选聘21名专家,组建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案件办理提供专家咨询意见15次,有效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三、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从无到有、逐步做实,是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益调查手段有待强化。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了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但该规定较为原则,调查核实工作仍缺乏具体保障举措,实践中还存在着检察机关现场调查进不了门、被调查方不配合等问题。二是配套机制不够健全。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鉴定评估难、损害修复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公益诉讼庭审程序、裁判执行、生态损害赔偿衔接等方面在工作机制上还存在盲点,已搭建的机制运行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公益诉讼的工作成效宣传不够,群众知晓度不高,统筹各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公益诉讼、良性互动的格局还未形成。三是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专业化水平仍然不够高。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在环境保护、司法鉴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不多,在调查取证、庭审应对等方面的能力亟待提升。公益诉讼办案力量总体上还较为薄弱,市院虽然单设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但仅配备1名员额检察官,各基层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集中在一个部门,公益诉讼队伍量少质弱的现状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专题审议为契机,强化举措,补齐短板,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规范、优化、均衡发展。  

一是认真抓好和省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的决策部署,紧扣“三大攻坚战”等党政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促进绿色发展、推动依法行政、服务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要求,积极探索办理公共安全、文物保护、互联网公益“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保障吉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优质检察服务。

二是进一步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加快与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强化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的协作交流;加强生态损害赔偿政府权利人诉讼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建立完善与监察机关就职务犯罪、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协作机制。结合司法办案开展分析研判,发现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完善社会治理制度。 

三是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的专业化办案水平。强化市检察院的牵头抓总,各基层院按照统一安排开展工作,实现监督点位集中、监督时间同步、监督效果叠加,稳步提升案件质效。进一步打造公益诉讼专业化队伍,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整体专业化水平。邀请专家参与案件论证,借力“外脑”提升公益诉讼司法公信力。加快公益诉讼立体化检测实验室建设,为公益诉讼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四是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开展工作,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和质询。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主动邀请观摩公益诉讼庭审、案件评议、公开听证等工作,增强参与感、提升认可度。深化检务公开,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讲好检察机关维护公益故事,适时向社会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既是落实中央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又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们将按照市委、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扎实工作,履职尽责,进一步担当起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努力为吉安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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