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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四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十四)

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5月23日在吉安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德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带领全市检察机关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在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努力担当作为,为全市“十三五”圆满收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强化政治自觉,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协力筑牢抗疫法治防线。及时制定涉疫犯罪案件办理意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涉疫犯罪,批捕24人,起诉30人,所有涉疫案件都在三日内批捕、一个月内起诉。坚决执行“一决定一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野生动物犯罪。加强涉疫公益保护,办理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公益诉讼案件19件。针对违规销售医用口罩、哄抬物价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份,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抗疫期间市场监管。全面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疫情防控的监督,助力监管场所实现“零感染”。

倾力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聚焦21类重点案件,出台15项具体措施,强化督办指导。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87人。立足保障企业发展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重点岗位人员依法不批捕12人,不起诉37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37人。服务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始终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走访企业开展法律咨询、防疫宣传113次,办结企业法律诉求80件。联合市司法局出台意见,简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请假手续,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便利条件。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坚持实质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所有涉黑案件全部实行提前介入。认真落实“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要求,市检察院对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依法追加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43人,纠正漏诉17人,不予认定涉黑恶犯罪30人。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5人,提出精准财产刑量刑建议362人,引导、协助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财产3.4亿余元,依法监督涉黑恶案件财产清查、处置和财产刑执行。积极助力“行业治乱”,会同有关部门就市场监管、信息网络、基层治理等领域开展调研,发出检察建议369份。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犯罪49人。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81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04件,同比分别上升44.1%和75.6%;与市河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开展督察督办48次。起诉侵吞扶贫领域资金犯罪8人,协调返还、上缴被侵占扶贫资金99万元;坚持“应救即救、应救尽救”,为30名贫困户提供司法救助资金64.912万元

切实发挥惩治腐败职能作用。加强与市监委配合,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8件。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4件59人,已对包括黄春、肖志东等6名原县处级干部在内的45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已判决41人。

二、坚持人民至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民利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3人。积极参与平安吉安建设,起诉涉枪涉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43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起诉326人,办理了一批涉案毒品高达百公斤以上的重大案件。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起诉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黄赌毒”等犯罪218人,同比上升54.6%。

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主导责任,共对385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7.74%,平均办案期限较其他普通程序案件缩短22.5天。加强与人民法院协调,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工作顺利推进,效率效果持续提升,全年量刑建议采纳率93.6%,一审服判率89.27%。

巩固食品药品安全检察保障。聚焦“舌尖上的安全”,对近三年办理的5316件涉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和刑事案件开展“回头看”,监督相关部门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相关犯罪7件8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0件,助力解决饮用水、网络餐饮及重点场所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认真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从严从快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71人,起诉97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初犯、偶犯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捕63人,不起诉35人;帮助通知提供法律援助126人次,开展帮教211人次。加强对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发出支持起诉书103份,帮助追讨赡养费、劳动报酬50余万元。

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坚决兑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对接收的922件次来信来访,全部在7日内告知信访人受理情况,对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336件信访件,全部在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共接待来访群众71人次。对群众不满意答复结果或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案件,组织公开听证50场,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公平正义。

三、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监督。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279件,刑事“案-件比”同比下降19.21%。坚持“少捕慎诉”,对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35人、不起诉353人,同比分别上升31.3%和9.3%。加强对侦查机关立案、撤案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15件、撤案42件。强化对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提出抗诉10件,人民法院已发回重审6件,改判3件。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不当案件421件,对监管场所巡回检察3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26个。

精准推进民事检察监督。推进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机制改革,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98件,同比上升52%。落实精准监督要求,提请抗诉案件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份,全部被采纳。针对民事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82份,助力解决“执行难”。对6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充分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稳步落实行政检察监督。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核心,一方面促进公正司法,一方面推动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1件,同比上升53.3%。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8份,全部得到相关部门采纳。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领导带头包案办案,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5件。

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58件,向法院起诉46件,同比分别上升61.3%和156%。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部署开展“废弃矿山修复治理”“耕地红线保护”“红色革命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公益诉讼等外范围探索,办理安全生产、交通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案件134件,同比增长6.5倍。

四、狠抓自身建设,从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干警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对市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对发现的28项问题认真整改。强化政治监督,认真开展政治巡察,对各基层院检察长开展政治谈话。组织开展利益驱动办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接受吃请等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干警违纪违法行为5件5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累计填报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等重大事项276件。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检察工作专题调研25次,主动报告检察工作情况39次,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69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走访340人次,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376人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690条、重要案件信息437条,公开法律文书3058份,首次按季度公布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全力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邀请参与各类办案活动132人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安排律师阅卷844人次,办理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240件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实现双提升。全市检察业务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3个集体、1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井冈山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江西省第十八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优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巩固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是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着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深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强化司法救助工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犯罪,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持惩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常态长效化。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立足司法办案,不断优化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四是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减少社会对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为契机,加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巩固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成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常态化。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进一步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

五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学思悟践中淬炼初心使命。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排查整治队伍纪律作风和司法办案领域的顽瘴痼疾,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能力水平。大力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推进年”活动,着力破解基层检察工作发展难题,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再奋进,解放思想再出发,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努力为开辟吉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新境界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