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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五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十二)

 

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3日在吉安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志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1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全市“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把牢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自觉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党的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将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认真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动态调整请示报告清单内容,两级院共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107件次。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史,从中汲取精神伟力、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认真学习人民检察九十年发展史,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信。坚持学史力行,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推动检察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民生福祉,制定为民办实事项目145个,办结为民实事1045件。

二、主动融入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邪教组织犯罪4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起诉黑恶势力犯罪159人;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42份,促进行业治理。市检察院向市金融办发送的防范金融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123人。市检察院依法对社会关注的吉水“1.26暴力杀医案”、泰和“行李箱藏尸案”的被告人提起公诉。深入开展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涉枪涉爆犯罪26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起诉946人。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起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90人。永丰县检察院办理的席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被评为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严格落实对涉案企业经营者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做到有案必审,共审查30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人。联合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清理挂案62件。持续做好非公企业维权服务工作,办理非公企业诉求133件,为非公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提示、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困难问题162件次。

全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91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68件。泰和县检察院办理的于某某非法狩猎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聚焦生态环境修复问题,协同行政机关建立修复基地16个,督促当事人通过补植复绿、承担修复费用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新干、峡江县检察院监督一起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案的当事人承担修复费用2896万元,被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典型案例。持续深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河长办常态化开展水域生态环境巡查。

扎实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认真抓好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依法对省发改委原副主任周光华、万载县委原书记胡全顺32人提起公诉。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调查核实相关线索24条,立案查办3人。

三、牢牢站稳人民立场,聚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8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1件。持续参与“断卡”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521人。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68人,积极追赃挽损,为受害人挽回损失1.37亿余元。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整治“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现象,立案82件,发出检察建议73件,推动消除安全隐患。

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6件,帮助讨回劳动报酬72万余元。加强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办理救助案件218件,发放救助资金364.8万余元。认真办理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对受理的1195件群众信访件,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告知办理过程或结果”。坚持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对化解信访纠纷的重要作用,对330件案件召开听证会,成功化解320件。

倾情护卫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人,立案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43件;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不捕、不诉率分别达64.8%48.3%主动加强与专业社工组织在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合作,提升保护质效。积极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发送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有效落实。认真抓好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开展法治授课319次,受众学生达3.7万余人。吉水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四、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大力推进刑事检察监督。增强监督主动性,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件、撤案61件,纠正漏捕52人、漏诉39人,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捕686人、不起诉756人。加强对刑事审判程序、裁判结果的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12份,23件案件依法提出抗诉,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13件。做实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19人,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治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82件。

精准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43件,同比上升15.1%。通过压实办案责任、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借助外部专业力量等手段,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提出的99件检察建议和7件生效裁判再审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支持起诉的139件案件已有133件得到法院采纳。吉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左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稳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全面落实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和生效裁判的监督,对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4件,全部得到采纳。青原区检察院办理的梁某某非诉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联合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合力化解行政争议24件,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共性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创新推进公益诉讼监督。深入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79件。积极拓展公益保护范围,探索办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等新领域案件331件,同比增长1.5倍。泰和县检察院办理的保障移民户出行安全等5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加强对红色革命资源的保护,部署开展“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专项活动,推动保护包括“湘赣边三年游击战”遗址在内的革命史迹305处。

五、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提升政治素养、铸牢政治忠诚。大力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查实并整改问题478个。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围绕规范司法、廉政风险防控、干警素能提升等问题建立长效机制224项,巩固和深化教育整顿成效。

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配合选配新任检察长6人,考察任免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10人,两级院领导班子年龄层次和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20人,招录检察干警16人、聘用制书记员50人,选聘特邀检察官助理38人,检察队伍力量得到有力充实。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业培训405人次,参与各类业务竞赛12人次,着力提升干警专业素能。

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推进年活动,健全挂点帮扶基层制度,开展调研指导60余次,为基层检察院找问题、解难题,推动基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突出对薄弱基层院的帮扶,量身定制帮扶方案,开展对口指导和结对共建,努力激发薄弱基层院的内生动力,推动薄弱基层院“脱薄争先”。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与提案议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庭审观摩、案件评查等活动589人次。加强检律会商,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接受律师监督。严格落实检务公开,公布法律文书4096份、重要案件信息333条,举行新闻发布会4场。

2021年,全市检察业务综合质效继续位列全省第一方阵,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跃居全省第一,19个集体、2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检察院的具体实施意见与措施,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为全市建设“三区”、奋力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吉安的精彩华章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个案件办理中,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铸牢政治忠诚。

二是以更高水平服务发展大局。不断做实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统筹发展与安全,严惩各类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以更高标准保障民生福祉。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维护农民工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问题,积极履行打击犯罪、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监督等职责,守护群众身边的幸福。加强信访申诉案件的办理,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助力增进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以更高效能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不断深化巡回检察。用好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类案监督。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促进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共性问题。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突出办案重点,稳妥拓展办案新领域,抓实办案成效。

五是以更高要求推进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坚持以追责倒逼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加强对检察大数据的运用,抓实对案件和人员的科学管理,进一步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效,抓好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持续深化落实严管就是厚爱,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各位代表,百年奋进正当时,初心如炬耀前行。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全力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殷殷嘱托,感恩奋进、接续奋斗,为奋力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吉安的精彩华章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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