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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时间:2025-05-13  作者:罗洪瑶  新闻来源:市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实质化运行,加强对全市刑事检察工作的统筹协调,5月9日,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指导小组组长赵志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审议了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分工方案》。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成立指导小组的重要意义。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是要解决刑事检察统筹协调、指导力度不够等问题,最终服务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刑检部门要打破部门壁垒,确保各项刑事检察业务工作融会贯通、有效衔接。


会议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指导小组实质化运行。一要强化制度保障。要健全完善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日常议事机制,指导小组办公室要依照分工方案开展工作,加强对全市刑检工作的统筹协调。二要明确责任分工。指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分工责任,积极作为、全面谋划、深度思考牵头工作,列出具体工作计划,抓好执行。三要强化一体履职。各刑检部门要增强刑事检察一体履职意识,构建侦查监督与刑事执行监督、审判监督一体履职机制,形成刑事检察、检察侦查双向配合机制。


会议要求,要构建大管理格局,推动吉安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一要强化业务管理。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要加强对重要业务态势、重点办案领域、重点案件类型定期分析研判,强化对下指导。二要抓实案件管理。要强化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的案件指导,以上级业务部门的案件指导做实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职责。三要落实质量管理。要落实最高检提出的“每案必检”的基本要求,切实做好案件归档前的质量检查。四要加强队伍管理。要着重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能力建设,以“吉诉先锋”品牌为牵引,常态化开展业务竞赛、庭审观摩等活动,锻造高素质刑检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