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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对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3月19日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市检察院党组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所有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相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市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任务,着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体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先后召开16次会议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整改办积极统筹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构建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认真研究措施,明确整改目标。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逐条逐项分析研判,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党组会,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一起集中研讨、反复修改,努力确保整改方案有质量,整改措施可操作、能落实。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台账管理,实行挂图作战,强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不定期深入各基层院、各部门督导,通过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等形式,指导和帮助解决巡察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由市院班子成员带队,组成8个督察组,对全市基层院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政治督察,确保全市两级院整改工作同频共振、步调一致、稳步推进。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注重边整改边完善,持续推动整改成果转化。认真总结巡察整改的经验做法,逐项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着力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全市两级院建立和完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吉安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常态化督察工作办法》《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机制204项,其中市检察院18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对照反馈问题,逐一抓好整改销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吉安现代化建设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一是抓好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定《中共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办法》,每次党组会安排班子成员领学习近平总书记最近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心得、谈体会,准确理解掌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的核心要义。抓实支部党员学习和应知应会测试。印发《机关党员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手册,督促机关党员认真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基本知识,常态化组织机关党员进行应知应会测试。

2.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服务大局有差距。一是主动融入市委“十大攻坚战”,立足检察职能,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打好“十大攻坚战”的若干措施》,在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升民生品质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二是按照最高检部署和省院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检察护企”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服务举措55条;围绕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细化26个重点内容和51条具体举措。三是积极服务全面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依法办理涉耕地占用税、耕地地力补贴、水土保持费、农膜“白色污染”等相关案件8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41件,通过办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责令责任人缴纳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费等资金900余万元,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30余亩,督促清理农村各类垃圾110余吨,督促回收利用农用薄膜500余吨。

3.落实上级检察工作部署推进有欠缺。一是助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制度18件31人,适用醉驾快速办案机制215件215人。吉州、峡江、遂川等地会同其他部门建立认罪认罚、行刑反向衔接等办案机制。二是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安排专人每周对全市认罪认罚适用率进行跟踪分析,全市检察机关速裁适用率(31.8%)较2023年上升1.7%,高于全省平均值。三是认真落实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衔接,列席审委会4次;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召开市侦协办联席会议,协商侦协办实质化运行、毒品案件办理等有关事项,通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四是扎实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举办数字检察业务竞赛和“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培训,推动全市数字检察模型在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模型超市平台上架7个,利用数字检察监督模型成案342件,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

4.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履职不到位。一是做优刑事抗诉工作。对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围绕抗点集中区着重审查文书,及时发现抗点并提出抗诉。截至8月底,全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率位居全省前列。二是精准推进检察侦查。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侦查推进会,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全市检察侦查人才库,立案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6件7人,办案规模已超过去年全年。三是加大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向社会公众征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全市两级院已办理涉虚假诉讼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其中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已向省检察院提出抗诉。四是推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反向衔接。召开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督促移送率较低的基层院加强不起诉案件移送工作。全市两级院对不起诉案件提出检察意见90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71件。五是优化公益诉讼办案结构。办理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件,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963万余元;办理老年人、劳动者、残疾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案19件,督促追回冒领养老金27.73万元、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余万元。

5.人民至上、检察为民理念树得不牢。一是办好群众诉求。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和包案制度、部门副职以下干警轮流接访制度,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接访174次,院领导包案办理案件32件(已办结24件),市检察院机关干警值班接访208人次。二是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市两级院开展法治教育292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96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41人次,办理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案件17件。三是做好检察公开听证。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业务工作推进会上对公开听证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做好上门服务,全市两级院到乡镇、村委、群众家中开展上门听证59次。四是发挥司法救助救济救困、化解矛盾作用。全市两级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75件302人,发放救助金462.8万元。

6.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有差距。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市院党组2024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要点》,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认真做好吉安检察微信公众号运维,定期发布全市检察工作动态。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5月至7月连续三个月上榜全省政法系统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三是提升检察新媒体人员素能。组织新媒体人员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宣传舆论素能培训班和全市新媒体宣传推广培训班。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够有力,对照‘五个过硬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7.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压得不实。一是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中共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度任务安排》,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与派驻纪检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专题会商会。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向市检察院党组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情况。三是抓好基层院全面从严治检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严纪律、强监督、转作风”纪律作风专项行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各基层院检察长开展专题政治谈话,剖析问题、传导压力。各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党组汇报检察工作、队伍、作风等情况,进行述责述廉。

8.派驻监督履职乏力。一是做实政治监督。常态化出席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对各项议题和事项进行审议、商讨。与市检察院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专题会商会,通报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检具体举措。二是做实日常监督。加强内部沟通协作,组织召开市检察院内部监督与派驻监督沟通协商会和兼职纪检监察员例会,及时督促各部门每季度报送《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情况季报表》,全面掌握廉政风险点,督促综合业务部及时反馈18件案件评查结果。三是做实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扎实开展违规收送茅台酒等高档烟酒和“躺平式”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前往市委党校廉政教育馆和吉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9.作风建设抓而不实。一是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深入践行“四下基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深入各自挂点联系的基层院开展调研,帮助挂点联系基层院解决问题。二是各部门各条线对基层院做好指导办案工作。市院综合业务部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开展案卡填录培训,提升案卡填录质量。三是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形式,对市检察院机关干警使用工作平台阅办文件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市院机关各部门严格执行,提升全院干警办文办件的治理和效率。

10.财务资金监管不到位。一是规范处置涉案扣押款。对2020年以来所有涉案扣押款再次进行梳理,形成涉案扣押款处置不规范的情况说明及2020年-2021年处理的刑事涉案款情况明细表。制定《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对照实施细则对2022年以来涉案财物处置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及时上缴罚没款。对2020年、2021年度罚没款进行复核,收集转罚没款、上缴国库凭证及案款退回当事人银行回单,做到应当补缴的均已补缴、应当退回当事人的均已退回。三是规范管理工会经费。建立工会经费专户管理、单独预算、单独建账核算常态化管理模式。

(三)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队建、检察业务融合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足。一是提高党组议事质量。严格按照《中共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要求,办公室提前一天向各班子成员发放议题材料,班子成员会前细研议题材料,确保在会上充分讨论意见建议。二是优化检委会结构。向市人大提请任免了6名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检委会委员年龄得到优化改善。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批评意见进行审阅把关,并报市委巡察办审核,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了辣味。

1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是加强对支部建设指导帮助。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每名班子成员挂点指导1个党支部并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各支部结合实际打造各具特色的检察党建品牌。如第三党支部以“吉诉星火”计划等为抓手,打造“吉诉先锋”检察特色党建品牌。三是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委通过定期检查、挂点党委委员抽查、支委交叉检查等方式,每月调阅各党支部工作手册,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并在手册上做好检查记录,提高支部的记录规范水平。四是加强老干部支部建设。召开党员大会对老干部支部进行换届选举,新任支部委员平均年龄67岁,较上届支部委员平均年龄大幅下降。开展老干部座谈会和机关党委委员列席老干部支部活动,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党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13.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力。一是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召开青年干部专题座谈会,部门正副职、员额检察官、青年干警结合岗位实际逐一发言,院领导聆听干警所思所想,了解掌握解决干警需求诉求。二是开展政治家访。对全院干警全覆盖开展政治家访谈心活动,并对27条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负面清单,强化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执行“红黄牌”预警制度。把“红黄牌”预警制度纳入党支部学习内容,对无故脱岗、迟到行为的两名干警赋予黄牌。四是对退休老干部加强管理。制定印发《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荣誉退休办法(试行)》《提醒函》和《承诺书》,结合荣退仪式,为退休老干部发放《提醒函》,组织签订《承诺书》,教育引导退休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五是制定《吉安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常态化督察工作办法》,并对7个基层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遵守党规检纪禁令和落实有关工作制度情况进行督察,下发督察意见书督促整改。

14.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一是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公诉人才。研究制定《关于打造“吉诉先锋”品牌的意见》,开展“吉诉星火”培训、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刑事检察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刑事检察文书评选活动、庭审观摩等,全面提升公诉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案水平。二是各条线开展业务竞赛。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提升队伍专业素能。三是建立检察业务专家人才库。今年先后建立全市检察侦查、公诉人及理论调研人才库,其中理论调研方面摸排理论调研人才51人。四是优化基层检察院班子结构。充分发挥干部协管职能,推动11个基层院班子成员的任免,指导基层院选配优秀80后年轻干部3名。

(四)关于“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重视不够,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5.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一是解决行政人员“空心化”问题。积极履行协管职能,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推动永丰县检察院、遂川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配备到位。目前,全市两级院政治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全部配备到位。二是对最高检党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整改落实情况表,完善了相关整改资料台账。三是协同市委政法委抓好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每季度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16.巩固整改成效不足。一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通过微信公众号举办“三个规定”知识学习和测试2次,全市两级院近700名检察干警参与。全市检察机关一季度填报数同比增长34.4%,二季度填报数同比增长32.9%。二是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严纪律、强监督、转作风”纪律作风专项行动,制定《吉安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常态化督察工作办法》和《关于规范全市检察人员从事营利活动和参与民间借贷行为的规定》,对全市两级院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和参股借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五)关于“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问题的整改情况

17.高效办案还有差距。一是在年初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度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度检察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呈现良好态势。二是对标《2024年全省检察改革重点任务清单》《2023年-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要求,狠抓贯彻落实。根据省检察院《关于征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题检察改革典型案(事)例的通知》要求,全市两级院向省检察院报送改革案例2个,其中市检察院报送1个。

18.政绩观有偏差,存在数据攀比现象。一是加强学习。3月召开市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纳入集体学习内容,班子成员围绕抓落实,树牢正确政绩观,防止数据冲动作交流发言,引导检察人员遵循司法规律,办好每一个案件。二是定期召开业务数据分析会。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先后在5月、7月、10月主持召开业务分析研判会商会,研究分析全市检察业务工作态势,部署相关业务工作。三是加大业务数据的监控监督力度。组织对全市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数据进行抽查,对存在“三个当日”、实体审查问题进行通报,并通知基层院进行全面自查整改,确保业务数据真实客观。

19.“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市检察院主要领导作专题党课辅导报告,市纪委同志作《条例》解读辅导。召开市检察院机关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干警前往市委党校廉政教育馆和吉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对全市检察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力度。以开展“严纪律、强监督、转作风”纪律作风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全市检察机关遵守禁酒令情况进行督察,并根据督察情况制发检务督察意见书,督促各基层检察院整改。

20.服务基层意识淡薄。一是在党组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通报,提高为基层减负意识,坚决防止随意向基层要材料、变相要数据等不良风气,切实为基层减负,真正为基层解决问题。二是制定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院制度,对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检察院进行调整安排,并对班子成员挂点基层检察院工作提出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着力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体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为吉安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建检,擦亮对党忠诚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全力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和整改成果巩固深化。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良好检察履职践行对党忠诚。

(二)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兼顾,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和大检察官研讨班、市分院检察长专题研讨班精神结合起来,与服务打好“十大攻坚战”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打造过硬队伍等检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对巡察反馈问题再聚焦再发力,再整改再攻坚,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三)进一步抓实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持续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强化对检察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着力完善常态长效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物。更加注重制度机制落实,对集中整改期间制定出台的系列文件,加大执行力度,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制度机制的执行力充分发挥,以良好的制度建设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796-8933056;邮政信箱: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邮编:343000;电子邮箱:jajcyzzb@163.com。

中共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