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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珣:一片丹心守正义 满腔热情护公平
时间:2020-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片丹心守正义  满腔热情护公平     

 

,女,汉族,1980年11月生,中共党员,200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先后获得吉安市三八红旗手(2013年)、吉安市巾帼建功标兵(2013年)、吉安市岗位学雷锋标兵(2014年)、江西省三八红旗手(2015年)、江西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2016年)等荣誉。

“善思”:坚持问题导向,迈出公益诉讼工作第一步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设计和改革措施。任何一项事业的起步常常伴随着无数困难,面对没有工作经验无从下手、行政机关的不理解不配合、基层院存在畏难情绪等困局,一度让她陷入焦虑。要打开工作局面,首先要让自己成为行家里手,她潜心学习公益诉讼办案指南,反复揣摩高检院、省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从成功案例中寻找灵感,用以破解难题、指导工作开展。

争取党委政府、行政机关的支持,调动基层院的工作积极性,打消思想顾虑,是公益诉讼工作破冰的前提,也是市院在工作督导过程中着力要解决的问题。在省“两办”通知的基础上,她起草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就公益诉讼督查问责机制、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检察机关调查核实保障机制等作了更明确的规定。201712月,市“两办”联合下发通知,为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随后,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均联合发文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她不断探索“圆桌会议”“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公益诉讼+行业治理”等工作机制解决公益受到侵害的难题,指导基层院与公安、环保、水利等部门联合建立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多元化生态修复补偿机制。主动与市生态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建立行政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并行的案件办理模式;推动从环保、水利、食药等单位选聘21名专家成立全市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会。

为破解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的问题,她与基层院共同研究线索、会诊案件,努力从机制建设上破解难题,如与刑事检察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构建“一案三查、双向移送”机制;与林业、国土、环保、水利等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通过“派驻+巡查”模式加强监督协作,从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中发现线索等;她还抓住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在江西开展督察的有利契机,主动与环保部门联系,第一时间掌握环保督查组向吉安移交的线索情况,及时跟进调查,筛选出有价值的线索交办县区院,并督促逐条进行摸排,极大拓展了案源及案件类型。随着案源渠道的拓宽,吉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很快变被动为主动,工作局面迅速打开。

“善谋”:聚焦服务大局,以特色专项带动工作发展

紧贴吉安发展实际,不断调整公益诉讼办案重点。聚焦环境保护,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在全市部署开展“赣江”吉安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专项监督行动,助力打造五百里赣江“最美岸线”,同时,指导各基层院根据地域情况开展特色小专项监督,泰和牛蛙养殖、安福饮用水安全、吉州网箱养鱼等案件均被省院采纳为典型案例予以发布。聚焦“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网络餐饮安全”、“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专项监督行动,指导基层院在办案中积极推动行业治理,针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九龙治水”疏漏问题,向当地党委政府提交调查报告,推动政府统筹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整治。聚焦国有财产安全,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玩空手道”、缴纳出让金“缺斤少两”、税款被拖欠、人防异地建设费未缴纳等问题,指导基层院开展线索摸排。立足革命老区实际,指导办理英烈保护领域案件8件,以实际行动捍卫英烈荣誉和尊严。通过一大批卓有成效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共督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869.5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地面积58.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72公里;关停、整治污染企业47家,督促处理危险废物283.97吨;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国有财产200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善为”:打造精品案件,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影响力          

作为员额检察官,周同志先后主办并审批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3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2件。除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她还办理了35件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指导全市基层院开展的执行监督、支持弱势群体起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工作均在全省排名前列。

对公益诉讼案件来说,线索是基础,取证是关键,而发检察建议、督促跟进整改才是解决问题的重点和根本,这些步骤环环相扣,正是秉持这样的工作理念,她对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都“步步紧扣”,丝毫不敢懈怠,对于证据的证明力、检察建议的内容、出庭预案的制作等,她都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严格把关。在办理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她与基层院同志共同成立办案组,帮助解决证据调取、法律适用、监督依据等方面的难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她反复检查、修改起诉书,密切关注起诉后证据状况,进一步强化对行政管理部门怠于履职证据的搜集。2018年10月26日,该案在青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60余人旁听了庭审,最终,青原区人民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的诉讼请求。案件办理后,区环保、农业、乡镇政府等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组织专门力量拆除、关停、搬迁违法养殖户50余户,从源头上筑牢赣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该案成为江西省首例以环保局为被告的涉水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江西省检察机关第五批典型性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采用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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