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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杰:愿做检察事业的一块砖
时间:2020-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杨杰,男,198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0年12月考入万安县人民检察院,现任万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2016年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先进个人2019年荣获全市政法系统“十佳业务能手”提名奖,连续多年被评为院先进个人、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杨杰同志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处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始终把忠于法律、公正执法作为自己的内心追求,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拼搏奉献精神,为检察事业发展添砖加瓦,为努力让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贡献力量。自2013由政工轮岗至刑事检察部门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办案质量保持全优。

、任劳任怨,练就甘于奉献的好品格

2010年,法律硕士毕业的杨杰进入万安县检察院,成为了院第一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检察官。

第一个岗位被安排在政工科,与法学专业、检察业务没什么关联。有人他说,赶紧和领导说说去,看能不能换到业务部门,不然在政工呆上几年,你再要捡起业务就难了。他笑了笑,说了句:我是检察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之后便一心扑进了政工那繁琐的服务性工作中。

人事档案整理、学习材料汇总、工青妇活动……,他不厌其烦。2012年,单位首次申报省级文明单位,资料整理工作全压在他身上。他没向领导叫过一声苦,连续几个加班加点,愣是一个人整理出六本厚厚的申报材料。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方便今后使用,他将1983年开始的全院干警的个人档案一一整理汇总,编好了目录。

繁琐的政工工作,一干就2年,别人以为蹉跎岁月,他却知道,自己收获良多。

沉心钻研锤炼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真本领

杨杰所从事的刑事检察工作,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是主要内容。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的“拳头”,也是防止公民权利被无辜侵犯的“关卡”。如何在办案中,特别是在重大疑难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高质量处理案件,最能反映办案人的专业素养,检验办案是否具备真本领。

杨杰作为该院首位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他没有以此为骄傲资本,而是沉下心来,利用各种途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积累办案经验。近年来,他自己订阅了许多专业书籍,多次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组织的实体培训班,参加了省、市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练兵竞赛,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

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不断丰富的办案实践,让杨杰在面对疑难案件往往能理论联系实际,作出精辟独到的分析2014年,侦办郭某某、席某某盗窃案时,“五进宫”的郭某某反侦查意识非常强,作案时就有意识消除证据,到案后拒不交待犯罪事实,案件难以推进。杨杰受邀提前介入侦查后,引导关注细节,从被害人的体貌特点、案发时间地点及被盗财物的特征等方面串联起证据,并在郭某某“零口供”的情况下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最终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近年来,杨杰先后承办或参与办理万安县首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数千万元的刘某集资诈骗案,刘某某单位受贿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型刑事犯罪案件20余,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打击,司法公正具体的执法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倾注真情,展现硬法律的暖心面

“我们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办案,让杨杰对办案的认识愈发深刻案子适用法律不出问题,罚当其罪容易;案子办出效果,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难。

在办理谢某抢夺案,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谢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抢夺罪,但是鉴于谢某系在校高三学生,因为手机被老师收缴而一时冲动抢夺他人财物,案发后主动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杨杰实地到谢某所在的学校和村里了解情况,反映谢某一直表现良好,还有一个月就要高考的情况下,杨杰以无逮捕必要对谢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谢某顺利地参加了高考并如愿考取了大学。杨杰办理案的做法被同事“法律矫正的青春不容再偏航”为题编辑微信,阅读、点赞收获颇丰。

四、心系群众,达成同步化解矛盾小目标。

“宁愿自己多做工、不让矛盾往后伸”,这是杨杰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面对各种引发犯罪的、犯罪引发的矛盾纠纷,杨杰不就案办案,而是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自己办案中的重要目标,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就不认罪,我没有错”,这是杨杰在提审才20多岁、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的罗某时听到的第一句话。罗某因与家人发生争执,将前来劝架的姑姑打成轻伤,在被刑事拘留后仍情绪激动,拒不配合调查。杨杰在审查该案时,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决心尽力同步化解罗某与家人的矛盾。审查逮捕、起诉两个环节,杨杰都不厌其烦地从法理、亲情等角度予以剖析、劝解,让罗某真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看守所写下认罪材料和悔过书。之后,杨杰抓住本案的症结点即因一时之气发案,摆事实、释法律、讲情理,罗某当面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两个因案差点水火不容的家庭又重归于好。在向罗某宣读相对不起诉书后,罗某动情地对杨杰说:“杨检察官,你给我深深地上了一堂人生课,真的感谢你”。

 这个案件,只是杨杰办案同步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杨杰认真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把促进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真正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办案的重要目标,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符合条件的1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

杨杰,就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检察官,在专注办理的一件件案件中诠释了他对检察事业的热爱,看似平凡的一件件小事凸显着司法为民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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