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4月11日《井冈山报》刊发《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
自2015年3月开始,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28件4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经监督的案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件4人,提起公诉19件27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7件23人;共监督食品药品管理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5件10人,公安机关全部立案侦查。
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活动开始,市检察院即召开由办公室、政工、公诉、反贪、反渎、控申、案管、侦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门会议,确定方案,部署工作。会上决定由分管侦监的副检察长负总责,侦监部门负责方案具体落实,并要求将“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有机结合,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方案下发后,全市十三个县(市、区)检察院联合食品药品、国土、环保、林业等单位执法人员,走进乡镇农村进行宣讲,重点宣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和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导致环境破坏的危害性,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市检察院侦监处联合控申检察等部门举行了以“开展两个专项监督,保护民生民利”为主题的举报宣传活动,制作生态检察宣传册页并现场答疑解惑,介绍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的职能、任务、目的、措施、效果及典型案例。从去年6月开始,组织全市“检察民嘴”到万安高陂、青原东固等地开展以生态检察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
加强联络,建立机制。市检察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加强联系,协调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问题,同时派出人员与食品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联系沟通,召开工作联系会、座谈会,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等工作衔接。
自去年以来,推动在环境保护职能部门设立检察室或联络站,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两法衔接、信息共享、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联系机制,进一步统一执法理念、执法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不断形成打击犯罪合力。目前,市检察院在市林业局设立了派驻检察室,吉水县检察院、安福县检察院、峡江县检察院也分别在国土、林业、环保部门设立了检察室。
拓展案源,跟踪落实。一方面,通过到环保、林业、水务、国土、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走访,调阅近三年的行政处罚案卷,从中排查案件线索,同时对检察院各内设机构案件线索进行整合,对批捕起诉办案流程进行有效衔接,形成打击合力。另一方面,加强跟踪督办。对监督案件进行逐案登记,指派专人负责案件办理流程跟踪,及时掌握案件的各个诉讼阶段和最终判决结果。对于重大案件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确保立案监督取得实效。
根据上级院部署要求,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全市检察机关再开展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