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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守护碧水清流 检察公益诉讼在行动
时间:2026-03-31  作者:  新闻来源:庐陵检察  【字号: | |

在第三十四届“世界水日”暨第三十九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吉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宣传活动,以公益诉讼履职守护水生态安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水利、住建等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咨询台、放置宣传展板、发放普法手册、现场以案释法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重点讲解涉水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线索举报途径、检察监督流程。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饮用水安全、城市供排水、河道治理、节水用水等问题,逐一答疑解惑,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树立节水护水意识。

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自2025年以来,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特种用水相关公益诉讼案件5件,追缴水费8万余元,涉及用水量16000余吨,督促36家特种用水市场主体签订规范用水及节约水资源承诺书;办理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2件,追缴水土保持费28.86万元,督促企业整改污水处理设施,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7万余元。

一滴水折射文明,一泓水滋养家园。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涉水领域公益诉讼监督,紧盯水源地保护、流域综合治理、城乡供水安全、水生态修复等重点,依法能动履职、精准监督,以检察力量守护碧水清流,共同营造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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