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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络炫耀非法狩猎“战果” 吉安检察机关:依法严惩
时间:2025-09-13  作者:  新闻来源:万安县院  【字号: | |

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还发抖音视频炫耀狩猎“战果”?

这么嚣张

必须依法严惩


案情回顾


2025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谢某在万安县桂江等山场多次放置铁制猎夹捕猎麂子、鼬獾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并在其个人抖音账号发布猎捕野生动物的视频,与网友交流狩猎经验。案发后,民警在谢某租住的房屋冰箱内查获未食用完的麂子肉块若干。




处理结果


万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谢某拘役两个月。


检察官提醒


非法狩猎罪,是一种对野生动物资源具有严重破坏性的犯罪。野生动物资源作为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有重要意义。此外,通过放置猎夹的形式非法狩猎,还有可能对途经的村民造成人身伤害,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非法狩猎罪】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版权所有:吉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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