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全市两级院党组切实担负起落实“三个规定”主体责任,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每年专题分析“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院领导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进行填报,并对长期“零报告”部门进行督促指导。
深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将“三个规定”纳入检察人员入职、任职、政治轮训的必修内容,编印《吉安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500余册,举办“三个规定”知识学习和测试,帮助检察人员准确把握制度规定要求,全市共有600余人参与学习测试。定期通报本市检察人员涉及“三个规定”正反面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干警识别、抵制违规行为的能力。
完善制度机制,狠抓执行落实。市检察院每年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和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基层院实际执行制度情况进行实地专项督察,并依托执行“三个规定”填报系统,定期对各基层院填报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规范填报问题及时通知并纠正。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工作“月报告”“季通报”制度,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分析汇总,审慎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改进措施。建立“三个规定”告知制度,及时向案件当事人或律师等送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切实为干预过问案情筑牢“防火墙”。
积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每季度通过“吉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三个规定”填报情况,为检察干警开通“三个规定”定制彩铃,主动对接同级党委,推进“三个规定”进党校。在法治宣传过程中发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宣传手册,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