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推进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相关会议精神,对全市检察机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具体安排。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志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乐夫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珣作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吉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法治思维,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既不拔高认定也不降格处理,切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落实到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各方面。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一体推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确保打早打小、打准打实。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全流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压紧压实政治责任。要精心谋划组织,抓好动员部署,强化统筹推进,确保专项斗争有重点、有步骤推进。要完善执法司法协同,凝聚专项斗争合力,推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扎实成效。
市检察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同志在主会场参会。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开至各县(市、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