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彭军海;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蒋梦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江西作为举世闻名的革命摇篮和革命圣地,也是红色基因的发源地和红色血脉的起始地。在这片红土圣地上,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了秋收起义、南昌起义,点燃了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创建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对党的治国理政伟业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初步探索,创建了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裁判委员会、遂川县工农兵政府裁判部、闽浙赣省裁判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和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等红色司法机构,开展了工农民主专政性质的制度建设,为我国人民检察事业绘就了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在硝烟不断的革命岁月里,在党的领导下,人民检察事业从诞生到探索孕育了红色检察基因,指引着一代代检察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赋予人民检察事业新的时代内涵与实践价值。进入新时代,探寻江西红色检察基因、赓续江西红色检察血脉,既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必要之举,更是奋力推动人民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坚持党的领导 绘就江西红色检察基因鲜明底色
1928年1月,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遂川县工农兵政府成立大会召开,县政府设立财政、土地和裁判等职能部门,遂川县工农兵政府裁判部也是毛泽东同志亲手创建的第一个司法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布置打土豪、斗劣绅、执行侦查、调解群众矛盾纠纷、逮捕审判处决反革命分子、拱卫革命根据地建设和护卫红色政权等,是党在局部区域领导人民司法工作的早期有益探索。
1931年11月,苏区中央政府成立,作为“党领导人民政权建设的伟大预演”,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作为政府“九部一局”之一应运而生。1934年2月,伴随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的颁布,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改称工农检察委员会,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等为依据,将“反帝反封建”“保护工农利益”等党的革命主张转化为具体检察职责,如打击破坏革命政权的反革命分子等,标志着党领导的人民检察制度正式启航,并被赋予巩固红色政权、贯彻党的政策的政治使命。
回顾从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到瑞金苏区中央政府成立的历史进程,无论是从工农兵政府裁判部到临时最高法庭,抑或是从工农检察机关到军事检查所,其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人员任免均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党通过制定纲领、颁布法令、选派骨干等方式,确保红色检察机关始终成为贯彻党的意志、巩固党的政权的重要力量。从那时起,作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事业,便已深刻烙下了忠诚服务党的奋斗目标、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的鲜明底色,成为革命年代江西红色检察基因不变的精神内核,绵延赓续至今、愈加坚定鲜明。
>>游客进入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参观 新华社记者 万象/摄
进入新时代,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坚定检察履职正确方向。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切实将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履职效能。通过压实党建责任,健全“党组抓总、机关党委统筹、支部落实”的党建工作体系,推动党建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业务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党员先锋岗”“党建+办案组”等工作模式,将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转化为检察办案提质增效的不竭动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践行群众路线 铸就江西红色检察基因根本立场
1928年10月,毛泽东同志提出“工农武装割据”理论,决定了司法活动必须以“维护工农利益”为根本立场。遂川县工农兵政府裁判部根据这一理论指引,化解了一大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维护了根据地稳定,赢得了群众支持。裁判部依据《遂川工农县政府临时政纲》第14条“老板和师傅不得虐待学徒。学徒在学习期间内,应该得到相当工钱,学徒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两年,取消进师礼、出师礼”等规定,处理了许多损害工人权益的案件。1934年1月,毛泽东同志提出要“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进一步推动维护群众利益的理念与密切联系群众的方法融入人民检察事业。
1931年,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成立不久,时任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即部长)的何叔衡召集全体人员开会,动员鼓励干部走进群众开展检察工作,不仅要注重加强对案件实情的掌握,更要了解群众对苏区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闽浙赣苏区工农检察部揭露红色旅馆主任何坤生贪污案,查处贵溪七区区苏主席余喜发、村苏主席严与喜等贪污腐化、瞒田偷税行为,以检察监督维护工农群众利益。在保障群众权益方面,中央苏区通过婚姻条例落实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土地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劳动法规范劳资关系,红色检察机关通过监督法规执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政策与纲领的革命性和先进性,推动革命事业不断发展。
在维护和规范社会经济秩序方面,苏区中央政府也十分重视弘扬重诺守信、维护公道等传统美德。如在劳动立法方面设立经济评判局,就是为了对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进行审查登记,并设立了劳动部和劳动科保障法律顺利实施,检察员一旦查出或查实资本家违反相关规定,则有权将其移送法庭接受审判。站稳人民立场、维护群众利益,由此成为江西红色检察基因的永恒目标与不懈追求。
回应新期盼,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坚守检察为民立场,聚焦民生关切,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办理涉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案件。以“检察蓝”护航“生态绿”,建立了全区首个生态修复基地。着力加强民事执行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解决群众“执行难”“维权难”等问题,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完善检群联系服务机制,健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社区检察联络点+线上信访平台”立体化诉求渠道,将检察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高质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获评2024年度“全省政法机关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
服务大局 扛起江西红色检察使命担当
自遂川县工农兵政府裁判部成立伊始,其主要职责任务就明确为布置打土豪、斗劣绅,执行侦察、逮捕、审判和处决反革命分子,以及调解民事纠纷等工作。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裁判部检察员除管理案件的预审事宜外,对一切犯法行为均有检察之权,并被赋予必要时对犯法者预先逮捕的职责。无论是公审大劣绅郭渭坚并当场执行死刑,有力地打击反革命势力,巩固红色政权;抑或是草林区裁判所裁判员刘义博妥善处理“贩卖私盐案”,缓解根据地“缺盐危机”,维护根据地经济秩序平稳,都切实巩固了新建立的革命根据地,服务革命发展大局。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规定各级工农检察机关的任务是“执行苏维埃的劳动法令,土地法令及其他一切革命法令,要适应某阶段的革命性质,正确地执行苏维埃的各种政策”。这不仅为建立和完善工农检察机构奠定了组织基础,更为检察机关保障工农群众权益,准确贯彻执行苏维埃政纲及各项法律、法令,为护卫苏维埃政权明确了工作原则与具体方法,体现了“司法服务政治”的内在逻辑。
中央苏区时期,发生了毛姓宗族与杨姓宗族的“两村争水案”,中央决定由临时最高法庭主席何叔衡办理。何叔衡通过巡回法庭化解宗族纠纷,开创了以案件纠纷地点为主,由司法工作人员前往,坚持走群众路线的优良司法传统,为维护中央苏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央苏区最高法院审理的左祥云腐败案,最高特别法庭临时检察长梁柏台撰写《控诉书》对熊仙璧提起诉讼,是革命年代以检察监督净化干部队伍,保障革命战争的物资供给与政权稳定的生动实践。纵观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与发展,为人民检察制度注入了突出而鲜明的服务大局属性,并随着时代发展与实践传承而不断被赋予新的丰富内涵与现实价值。
踏上新征程,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坚决扛起服务大局使命担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维护市场公平正义,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建立“小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探索打造“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组合拳。全面摸排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现状,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在守护英烈记忆中扛起检察担当。
锻造过硬铁军 淬炼江西红色检察时代品格
从人民检察制度建立之初,党对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与专业能力就有着高标准和严要求。1933年11月,张闻天在《苏维埃工作的改善与工农检察委员会》中指出:“工农检察委员必须是党和苏维埃最好的干部,这个干部必须是群众中最有威信的同志,他们应该将全部精力用在他们自己的工作上,把工农检察委员会的工作作为苏维埃其他各个部门的榜样与模范。”对检察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明确要求。《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亦规定,工农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应该由“坚决的有阶级觉悟的,在革命斗争中有经验的工人,雇农、贫农及其他最革命分子组织而成,并随时可以吸收积极的工农分子帮助工农检察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干部的选拔标准。
>>2026年9月,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红色检察教育研学,引导干警悟初心、正作风、勇担当。 作者供图
此外,党对检察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升和队伍建设培养同样十分重视。受革命年代条件限制,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和中央苏区的绝大多数司法工作人员都来自工农群众,对司法工作普遍较为陌生。随着革命的发展和需要,中央司法人民委员部探索出了实习工作和开办短期培训班的教育方式,前者主要是将司法工作人员调动到上一级单位学习工作;后者主要是开办学制为两个星期的干部培训班,由各区选派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参加。委员部还指令省级裁判部对苏区各级裁判部进行分类培训。裁判部成立初期,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大多数都是兼职人员且岗位经常调换,为此创设了裁判员专任制度,明确规定,“裁判部内工作人员的职务和人员调换必须经过上级裁判部的审批”“区一级的裁判部不得由其他部门进行兼任”“裁判部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裁判部以外从事其他工作,却将裁判部的工作完全抛弃的现象必须完全的杜绝”。这不仅为打造一支相对稳定且素质较高的检察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亦成为当代司法制度的渊源与雏形。
正是基于党领导下的坚强队伍建设,革命年代才能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干部。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裁判委员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朱锦棠,秉持公正立场处理工人纠纷、维护团体团结;第三届委员长周怀德武艺超群、富有正义感,在担任纠察团团长、保卫工人斗争成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闽浙赣苏区的柳真吾担任省苏裁判部部长期间,秉公断案、铁面无私,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何叔衡、梁柏台、董必武为苏维埃司法制度和司法队伍的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劳;古柏、江善忠等裁判部干部,在革命低潮期坚守岗位,直至为保护同志、捍卫革命事业壮烈牺牲,用生命诠释了红色检察队伍的忠诚本色。时至今日,政治忠诚、作风优良和业务过硬,始终是江西红色检察基因指引下锤炼过硬检察队伍的“指南针”,更是红色检察基因不断涌现新内涵的内生动力。
面对新形势,吉州区人民检察院激活队伍建设,遵循红色检察政治素质优先的根本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赴井冈山、遂川等革命旧址开展“红色教育研学”“英模事迹宣讲”等活动,引导干警从红色检察血脉中汲取忠诚奋进力量。构建实战化业务培训体系,采取“检察官教检察官”“重大案件跟案学习”等实战方式,选派干警参与业务竞赛,撰写高质量调研论文,不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与履职本领,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