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市院机关各部门:
接吉干[2017]29号文件,市委决定,张兴如同志任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吉安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5日
版权所有:吉安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