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机关各内设机构:
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并经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刘 平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免去其技术检察处处长职务;
肖跃亮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公诉处副处长职务;
李 辉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张文滨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免去其副科级检察员职务;
胡海舟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免去其副科级检察员职务;
李志良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曾德华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科科长;
邹志勇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免去其副科级检察员职务;
彭丽娟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郭 欣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龚建生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副科级检察员职务;
曾 伟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副处长,免去其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 云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检察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丽娟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免去其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职务;
孙成宇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赵雅红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余 敏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匡载明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李水锦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郭 敏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谭小艳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刘 毅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免去:
傅燕群同志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职务;
刘萍同志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物装备处副处长职务、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检察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职务;
郑文婷同志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职务;
赵秋云同志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职务;
肖玲英同志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职务。
中共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