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无障碍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吉安市人民检察院院情简介
机构设置
在线举报
检察长信箱
检务指南
检察活动
案件信息公开
用图勿删统计总结
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法律法规
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检务须知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权利告知书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权利告知书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您有权向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写明救助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案由和申请救助的理由;

2)救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实际损害结果证明,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医疗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

4)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或民政部门出具;

5)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的证明材料;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救助申请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是否获得救助,须由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决定。

3、救助申请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不影响相关案件的办理。


版权所有:吉安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