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影响发展环境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于2020年12月25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开展影响发展环境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范围、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内容
重点受理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不担当、不作为
1.贯彻执行党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搞选择、打折扣的。
2.对服务管理对象态度恶劣、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
3.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造成服务管理对象办理事项应办未办或久拖不办的。
4.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二)乱作为、假作为
5.“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
6.搞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选择性执法,违法干预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
7.其他乱作为、假作为问题。
(三)吃拿卡要、小鬼难缠
8.在招标采购、工程款拨付、执法等过程中开后门、搞变通,或故意刁难,索取、接受服务管理对象财物、宴请、活动安排,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9.组织煽动群众闹事,向企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敲诈勒索,索要财物或要求承揽工程的。
10.其他吃拿卡要、小鬼难缠问题。
(四)权力寻租、利益输送
11.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在企业投资入股、高息放贷、持有干股、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服务的。
12.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索贿受贿,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服务管理对象车辆、房屋、钱款等财物,借而不还的。
13.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找服务管理对象办私事、谋私利的。
14.其他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问题。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796-8293088
来信地址: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邮编:343000
来访地址:吉安市人民检察院7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