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对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的是,反映吉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了方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地点、时间公告如下:
一、市委第三巡察组信访联系方式:15007961636。
工作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巡察组信访接待地点:
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大楼716室,工作日信访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巡察组信访电子邮箱:jaswxcz3@jian.gov.cn。
四、巡察组来信地址:吉安市行政中心市委第三巡察组。
五、巡察组信访联系信箱地址:吉安市人民检察院门卫室。另外,还可以通过扫描本公告所附“码上巡”二维码反映问题。
六、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限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28日。
特此公告
中共吉安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11月30日